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纤维研发中心(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实验室和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20000吨/年中间试验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要求,为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纤维研发中心(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实验室和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20000吨/年中间试验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

概要:

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纤维研发中心(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实验室和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20000吨/年中间试验线建设项目总投资9285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0026.38 m2(原有占地,无新增),新增建筑面积50767m2。项目投产后预计研发、实验产能为25000吨/a。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来自于上油、交联过程工段,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进行合规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新建“纤维研发中心(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实验室和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20000吨/年中间试验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633-3369083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西、市政府东(烟台路201号)

项目负责人:赵 工

联系电话:18769370606

电子信箱:sdlzyhpb@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可以到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信息公布之日起之建设项目审批前同样到本单位索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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